1:中心供氧设备在运用中需求专业的技术人员去装置,开工装置前应具有以下条件,施工企业、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证明与执业证书; 2:焊工应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;已批准的设计文件;压力管道与设备现已按有关要求报建;施工材料及现场水、电、土建设备合作预备完全。 3:中心供氧体系工程施工中除履行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外,还应履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检验标准、标准。中心供氧体系器件设备装置前应开箱查看并满足以下要求:产品合格证与设备编号应共同;配套附件文件与装箱清单应共同;设备应完整,无机械损伤、碰伤,外表处理层完好无锈蚀,维护盖完全。焊接医用气体铜管及不锈钢管材时,均应在管材内部运用惰性气体维护并契合下列要求:中心供氧体系管材焊接应运用氮气或氩气维护,不该运用二氧化碳气体;应在未焊接的管路端口内部供给惰性气体,并应确保未被加热的附近管路不受热交换影响而氧 化;施工现场应坚持空气流通,避免过量惰性气体对人发生损害;现场应记载氮气瓶数量,避免与医用气体气瓶混杂。装置运送含有医用氧气的管道与设备时制止运用油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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